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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恩施州公布4起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7-10 10:41:59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共点击:

恩施州公布4起养老诈骗典型案例

来源:恩施日报 编辑:王晓蓉

自4月20日以来,恩施州公安局在全州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打击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摸排一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快侦快破一批养老诈骗案件,依法打掉一批养老诈骗犯罪团伙,依法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人法治意识和识骗防骗能力,加大对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的强力震慑。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16年1月,来凤县的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能够为谭某芝购买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谭某芝信任后,谭某芝向犯罪嫌疑人汇款7万元人民币,后谭某通过伪造养老保险收据,并给谭某芝存折上存少量人民币,谎称已经为谭某芝购买养老保险。经查实,犯罪嫌疑人谭某并未给谭某芝购买相关养老保险,谭某的行为实属诈骗。

案例二

2021年6月,巴东县的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能够为李某兴购买养老保险的事实,骗取李某兴信任后,李某兴向犯罪嫌疑人汇款4万元人民币。后谭某通过伪造银行保险金短信,谎称已经为李某兴购买养老保险。经查实,犯罪嫌疑人李某并未给李某兴购买相关养老保险,李某的行为实属诈骗。

案例三

自2019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转由税务部门征收。2019年4月,来凤县旧司镇财经所对2017年、2018年农保收据进行核销,并明确要求各村农保费用转为税务代缴,不得再以财政收据收取农保费用。时任旧司镇某村村委委员的田某仍然通过开具虚假票据等方式,收取村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资金未上缴财政,涉及20余户村民,涉案金额4万余元,田某的行为实属诈骗。

案例四

2016年5月,何某电话联系建始县三里乡邮政营业所工作人员李某帮其购买社会养老保险。为将钱财据为己用,李某在明知自己无法帮助购买的情况下谎称能为其购买但需一次性支付6.8万元,投保人满60周岁后每月可领1600元养老保险金。因何某当时仅有4.8万元,李某谎称为其垫付2万元购买。何某多次向李某讨要购买保险的收据并承诺得到收据后便归还李某垫付的2万元,李某便伪造了一张虚假收据给何某,何某向李某归还1.2万元。为消除何某怀疑,李某在何某年满60周岁之后每月以1300元的标准向何某银行卡内退款1.82万元,何某的行为实属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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