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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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恩施律师省出台文件:村主职干部工资标准比照副乡镇长
发布时间:2015-06-17 10:39:14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共点击:

6月12日从省委组织部获悉,6月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主职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完善村主职干部培养选拔、激励保障、管理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意见》提出,选拔任用村主职干部要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转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和机关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选拔优秀人员担任村主职干部。

在今后村“两委”换届中,将全面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意见》提出,由各县(市、区)按照当地副乡镇长工资水平确定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的底线标准,不搞“一刀切”。目前,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高于底线标准的地方,不降低现有标准。建立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与当地副乡镇长工资同步调整机制,实现稳定增长。

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乡四级财政共同负担。有条件的地方,可从当年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提取部分资金奖励村主职干部,具体办法由县(市、区)研究制定。

实行村主职干部工作报酬与工作业绩挂钩,推行“基本报酬+绩效报酬”的结构报酬制,基本报酬占报酬总额的60%-70%,按月发放;绩效报酬占报酬总额的30%-40%,由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村主职干部年度业绩考核情况确定不同档次,年终一次性发放。《意见》要求,乡镇党委要督促村主职干部全脱产做好村里各项工作,加强对村主职干部考勤管理,公开联系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村里发生突发事件,村主职干部必须第一时间到场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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