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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十年,律师行业不需要大所(二)
发布时间:2015-09-06 13:47:23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共点击:
                                   未来十年,律师行业不需要大所(二)
 
  之前多少有点受人之托,本人又有点语不惊人死不休之陋习,为了让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有从另一种角度思考的启发,写下了那篇“未来十年,律师行业不需要大所”的文章时,也曾经料到“大所”的同行们会有不同之看法,但未料到的是文章发出之后,立即有同行撰文对此提出了反对的观点。
 
  本人无意对此提出针锋相对的反驳,第一,本人性格温和,不喜欢打嘴仗,第二,本人虽然入行时间不短,但谈不上对律师行业的发展有多少研究。所以,撰写此文,还是想弥补一下之前文章的不足之处,作进一步思考,题目暂且延用老题目,如果跑题,还请读者见谅!
 
 
  1 先谈谈“大所”
 
  仔细一想,作为一个律师,之前的文章确实不够严谨,因为在讨论要不要大所时,居然没有在文章的前文中给“大所”定义,但要严格定义的话,本人也确实认识有限,暂且以我们国内同仁相对认可的标准,即“各地有分所、合伙人成百甚至上千、社会上有知名度”来作粗粗的定义。顺便提一下,本人说十年后不需要“大所”,不是说大所消失、灭亡了,一家也没有了,而是说市场上不需要“大所”。
 
  再来看看我们大所是怎么形成的,大致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自身业务的需要发展起来的,第二种是合并起来的,几家所一合,当然规模大了,第二种更加大胆,先砸了钱,把台子搭起来,然后往里面装。
 
  第一种情况最理想,内部管理在发展中基本慢慢得到了磨合,但我相信这样的情况毕竟是少数;第二、第二种情况如果内部整合不好,最多也就是场面大点,内部还是各做各的,这样的“大所”越发展,问题随之而来,利益冲突、风险管理、管理成本等等,而给客户带来的无非是感观和视觉上的气派,前台有二位可有可无的“美女”,合伙人都是大牌,出行是都是头等舱,当然,过度的包装外,买单的是客户。
 
  2 再谈谈“市场需求”与“规模”
 
  无论是根据市场需求(我们也可以称之为事务所的业务量)去做出规模,还是现代商业模式,先砸钱做出规模再探求需求,根本的道理还是一个,律师事务所的规模要跟“需求”相匹配,不然就是资源浪费,其他行业也是一个道理,只有在规模和需求匹配,或相对匹配时,事务所的成本才合理,价格才能有竞争力,虽然现在市场上的优质客户(或者说是有支付能力)的客户一般都找大所,表面上大所的业务忙不过来,甚至还有不段扩张的刚需,也所以很多律师会反对我的观点,如我前文所述,因为大所带给客户的感觉是“质量有保证、有信赖感、可以提供多种服务、一站式服务”是主要吸引客户的资本时,随着信息的充分公开、互联网时代下的全新业务模式的推出(这一点,我下面展开谈),大所的光环将不再光彩无比,我相信没有一个大所的合伙人敢说自己绝对比小所的律师专业,甚至可以说小所的律师要比大所的大P专业的多,为什么,大所的大P好多时间去参加社会活动去了,把精力大量投入到内部管理去了,去协调合伙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去了。
 
  反驳我观点的人还说,很多重组并购等等重大的案件就是需要大所才能做的下来,我无需举证说明什么,做过重组并购的律师都知道,几乎没有一个案件需要20个以上律师来一起处理的,往往复杂的案件不仅仅需要律师,更需要的是外部机构(银行、咨询机构、会计、评估机构等)的合作,所以律师人越多,越能处理大型案件、疑难案件的理论也并不成立。
 
  说来说去,我担心的是大所的光环没有后将被市场所抛弃,而需求一旦下降,小所可以调头,大所可能是地震。
 
  3 最后来谈谈互联网对律师也的冲击
 
  本人对互联网并不甚了解,谈这个问题似乎也不够专业,但想从二个客观的角度来分析:
 
  1、互联网给我们带来的是颠覆性的改变,所以,如果我们还是抱陈守旧,以老的观念去思考将来可能会出现大的偏差,特别是抱着存在就是合理的想法,看到现在大所红红火火的盛世,然后就大谈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发展。但有没有想到颠覆性是什么概念。其实,也无需我多论证,在已经出现的互联网法律服务中,已经有几千律师注册(今后可能还要数量增加)的服务商,抛开律师事务所这个平台,就能提供法律服务,那还需要争论什么大所小所呢?事务所都不需要了,跨界的人建立的其他平台十年后可能横扫律师界。
 
  2、第二个角度就是,市场是需要法律服务,但需要的是优质的、价格合理的服务,你价格虚高还有人接受只是暂时的假象,我们自己行业的人不来打破,其他咨询类的等等行业的人会来打破,所以盲目的追求规模会很可怕。
 
  洋洋洒洒写了一大段,就是想说一点,做律师的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做好律师业务这一块,其他的所谓以规模换效益、规模换市场、或者争取很多社会身份的标签其实都是虚的。
 
 
  作者:高朋律师事务所 陈文伟律师、王佳律师
恩施刑事律师-恩施合同律师-恩施离婚律师-恩施交通事故律师-恩施知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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