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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产妇分娩医院处置不当 男婴出生后几小时内死亡
发布时间:2015-10-26 09:37:49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共点击:
    因为医院对高危产妇分娩处置不当,导致新生男婴出生不到几小时便不幸殒命,悲痛之余,家长将柳江县某医院诉至法院。  案情简介  2010年,家住柳江县洛满镇的阿辉和同镇女子阿丽相识。
    2011年9月2日,怀孕十个月的阿丽感觉下腹肿痛,到柳江县某医院就诊。医院诊断阿丽腹中胎儿正常。9月6日,该医院妇产科将使用催产素的原因及危险性告知阿丽的家人及其本人。次日,医院又将做剖宫手术的可能性和危险性的原因及危险性告知阿辉和阿丽。两人同意剖宫产。当日,阿丽被送进剖宫手术室,但是儿子出生后无法自主呼吸,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阿辉和阿丽认为阿丽属于典型的高危产妇,胎儿脐带绕颈且羊水偏多,医生应当严密监测产妇及胎儿的各项指标,但是医院只是在发现胎儿缺氧后,才进行术前准备,浪费了宝贵的抢救时间,医院对新生儿的死亡,存在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双方就相关事项协商不成,2012年12月25日,阿辉和阿丽将医院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医疗费2209元,同事要求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法院调解  柳江法院将案卷移交至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结论显示柳江县某医院对阿丽分娩采取的处置措施存在不足,相关记录不完整,不能真实反映阿丽的病情变化,存在医疗过错,与阿丽孩子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  
   开庭后经法官调解,7月16日,经双方同意,法院形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方赔偿阿丽和阿辉各项损失共计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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