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离婚律师
业务范围
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安国 法律热线:13597811866
E-mail:344045158@qq.com
执业机构:湖北硒都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228201310889314
地址:恩施市施州大道金安建设大厦A座13楼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律师随笔 当前位置:首页 > 律师随笔 > 正文
恩施律师--盗窃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16-08-16 12:38:10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共点击:

盗窃如何认定

   【关键词】盗窃  诈骗

   【案情简介】

张某在某店看电动车,说自己是店主的朋友介绍来的,双方聊了很久,张某先后骑了几辆电动自行车转圈看电动车的性能如何,这时店主接了一个电话,就在店主接完电话再看张某时,张某已经骑车走远了。现问张某够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

【裁判要点】
    张某构成盗窃罪,首先,从张某的行为分析,当时张某运用了欺骗性的语言(说自己是店主的朋友)。但主要是秘密窃取,趁张某接电话秘密将车骑跑,使店主追不上。其次,店主虽然将车交给张某骑,但并不是因被骗给张某,没有对车进行处分(诈骗必须要求被骗人对财产进行处分)。所以张某够成盗窃罪,而不是诈骗罪。

湖北恩施律师网http://www.enshilvshi.net/


【返回上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