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刘学成 编辑:曹贤炜
恩施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学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6月28日下午,州市场监管局、州消费者委员会联合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贯彻培训研讨会。
培训由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师资库成员、州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刘慎锐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30年来,国务院首次出台的配套行政法规,是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新的里程碑,将在很长一段时间成为我们宣传贯彻的重点内容。
会议以视频会议召开,州发改委、州司法局、州商务局等26家消费者委员会会员单位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分会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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