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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恩施州依法查处7名评标专家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恩施州依法查处7名评标专家违法行为

来源:恩施日报 作者:张欣 编辑:郑晓涵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张欣)5月11日,根据州公安局移交的案卷资料,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对7名专家进行行政处罚,取消5名专家的评标资格。

评标专家周敏、向黎铭、黄建华3人在参加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评审过程中,存在接受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暗示,给特定的投标人打高分,并在事后分别收受现金2000元、3000元、2000元的行为;评标专家周为在参与州文化中心弱电工程评审过程中,存在接受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暗示,给特定的投标人打高分,并收受现金2000元的行为;评标专家佘杰山在参与鹤峰县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一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评审过程中,存在接受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暗示,给特定的投标人打高分,并收受现金3000元的行为。以上5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收受的现金,取消在恩施州行政区域内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不得再参加恩施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评标的行政处罚,暂停两名评标专家一年内参与评标的资格。

评标专家郑海涛、余洪在参与州文化中心强电工程、通风空调工程项目的评审过程中,存在接受该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暗示,给特定投标人打高分的行为,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州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决定给予郑海涛、余洪禁止一年内参加恩施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郑晓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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