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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律师--恩施州推出“政采贷”
发布时间:2024-06-15 【告诉好友】 【返回上页】
 

恩施州推出“政采贷”

来源:恩施晚报 作者:冉运芳 编辑:王晓蓉 

恩施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冉运芳 通讯员王梨)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日前,我州出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方案。

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中标供应商),凭借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即“政采贷”),金融机构在政策范围内,依据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为中标供应商提供融资服务,采购单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约定账户付款。

“政采贷”是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信用担保机构,为供应商的融资行为提供保证。通过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盘活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扩大融资渠道并降低成本,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范围广,面向中小微企业实现普惠。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均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范围。

方式简,提供无抵押担保信用融资。创新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方式,规定供应商无须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仅凭政府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即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申请信用贷款。

服务优,营造良好融资环境。进一步明确财政部门、银行主管部门、采购单位、银行和供应商的职责任务。参与“政采贷”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配备专业人员定向服务,制定相应业务规范,及时高效地向符合贷款标准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服务。

责任编辑:王晓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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